实验室运行机制与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生态和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配合中国科学院创新的有关要求,根据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组织高水平的合作研究。

在队伍建设方面,实施全员聘任制,精选一支由中青年人才为研究骨干、精干的研究队伍,在科研工作管理方面,建立年度考核、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创造更多的研究成果,培养优秀的青年人才。

1)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室主任、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均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任命,任期一般四五年。每届室主任应制定任期目标,领导室务会的工作,负责全室的科研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科研工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确定岗位设置,搞好队伍建设;筹集经费,提出预算,统筹支出;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规章制度。

2)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根据海洋所有关科研岗位改革规定,实验室设立学科责任研究员岗位若干个,设有科研系列岗位、技术支撑系列岗位和管理岗位。所有岗位均采取从所内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办法,由海洋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3)严格考核、实施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根据岗位的不同和科技人员在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科技奖励、培养人才和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制定业绩统计标准和统计办法,每年进行全体在岗人员的年度考核,根据每个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任和绩效津贴的标准。

4)开放研究课题

1-2年对外公布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1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函评,最后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每项获准支持课题期限二年,实行滚动式管理,对进展不力的课题,第二年停止资助或减少经费支持。

5)仪器设备与运行

为了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室建立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6)其他

实验室将按照科学院有关重点室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