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2015年申请指南

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2015年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以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为依托,瞄准国际学科前沿发展趋势,着眼于国内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充分利用海洋学科优势和已具备的坚实基础,突出体现和发展具有创新特色的研究内容,以适应并服务于我国海洋生物学知识创新和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特别是蓝色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基金设立的目的: 

  根据科学院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实验室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面对国内外开放,吸引和资助优秀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来重点实验室开展有关方面的高水平研究,加强合作、增进交流,促使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和造就较高层次的创新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高海洋科学研究水平。 

  二、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包括海洋生物的遗传发育基础与种子创新、海洋生物免疫防御机制与生物安保、海洋生物关键代谢过程与生物基材料炼制等。 

  三、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根据上述研究内容(本指南第二条)填写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纸制版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是原件),电子版传至emblc@qdio.ac.cn。〕 

  2. 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日期为2015312-322 

  3.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4. 每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二年,资助金额3万元左右,要求按时提交研究计划、研究进展、结题总结等,并至少发表1篇核心刊物论文。 

  5. “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可从网上直接下载(http://dept.qdio.cas.cn/emblc/ http://www.qdio.cas.cn/),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索取。 

  6. 获准课题名单将在网站http://dept.qdio.cas.cn/emblc/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四、资助对象: 

  在上述开放领域有研究基础、具中级职称的国内外科研、教学以及技术人员。开放基金鼓励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来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通过利用我室大型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养殖条件等进行合作研究。 

  五、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主要资助外单位课题申请者。 

  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课题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所有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在执行期间申请者即成为客座研究人员,利用课题基金按照计划来我室开展研究工作。 

  3、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从获得批准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4、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5、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6、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实验费,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的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等。 

  7、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Experimental Marine BiologyInstitute of Ocean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青岛市南海路7号,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实验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邮 编:266071 

电 话:+86-532-82898565

传 真:86-532-82880645 

  E-mail: emblc@qdio.ac.cn

  联系人: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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