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1950年8月1日,是从事海洋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是国际海洋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所。现面向全国招收2024年入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欢迎全国各高校相关专业可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生报名。我所2024年预计招收推免生60人左右,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含学术型硕士/直博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一、 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预计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即可进行网上申请)。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申请
1.推荐免试申请者首先须通过国科大2024年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目前系统中显示为2023年招生目录,仅供参考,2024年招生目录预计于9月份中旬左右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发布。)招生导师信息可在我所研究生教育网站查看,目前正在逐步更新中。
2.参加过我所2023年海洋科学暑期夏令营已取得优秀营员资格将报名我所推免生的同学不需在国科大推免申请系统中重复报名,但需要提交请在9月10日前提交《2024推免生报考信息统计表》(营员专用)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JnMjQjZ/#,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可提前沟通。详细内容查看营员群内通知。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须在2023年9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1-5、10是必须提供材料,6-9是自愿提供材料)寄送至海洋所研究生部(可直接送交,也可使用顺丰快递,请不要用其他快递)。如所在高校推免进度原因,可将材料分批寄送,需院系盖章的《海洋所推免申请表》可待推免资格取得后补交)。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网报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通过系统中的报表途径即可下载或打印),打印后手写签名。
2.《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中关于专业排名处不能为空,盖章有效)打印后手写签名。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7.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8.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9.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的复印件。
10.体检表原件(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医院公章)。考生自行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可使用附件2模板也可直接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检查项目包括:血压、脉搏、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常规、转氨酶检测、心电图、胸透等。体检报告最晚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前提供。
(三)初审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确认是否参加考核。考核时间预计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线下现场面试。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考核及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五)拟录取
1.海洋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收资格自动失效。最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所的推免生无效。
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日期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政审将与统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的4、5月份,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它
已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或国科大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32-8289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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