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博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通知

2020秋博(不含直博生):

现就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说明如下:

非定向考生的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海洋研究所,定向考生不迁移户口、不转人事档案。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组织关系在山东省外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至中科院海洋所,抬头是: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委员会。海洋所确认党员相关档案齐全并接收后,党员本人到党群处取回回执联寄回原单位即可。

组织关系在山东省内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山东省“灯塔党建在线”网上转接,网上抬头:中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委员会研究生第四党支部。海洋所确认党员相关档案齐全后网上接收即可。

2.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培养单位已超过半年的,请求原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时一并提交。

3.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

4.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5.转入海洋所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二、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和山东省有关户籍管理规定,户口在青岛市家庭户口的不迁移户口,其它山东省内外非定向生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决定。

需迁移同学统一将户口迁移至青岛市南海路7号(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注意事项如下:

1.属山东省内户籍的(除青岛市家庭户),需户籍单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省外户籍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在《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XX市或县。如只打印省名(直辖市除外),需同时上交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将“出生地”或“籍贯”具体到XXXX(市)县,否则不予接收,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相关材料入学报到时提交。

 

党组织关系联系人:王家栋 党群处  Emailwangjiadong@qdio.ac.cn

办公电话:0532-82898759    手机:136788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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