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统考博士新生入学须知

2022级秋博同学:

欢迎来海洋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现将入学报到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22816日,上午9:00-11:00

因特殊情况,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根据学生管理规定,报到时间最多推迟10个工作日,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市南区南海路7号)综合楼五楼小会议室。

三、学习内容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博士英语

3.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4. 其他专业课

上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住宿

床上用品及其他用品自备,报到当天分配宿舍。

五、费用

(一)非定向生学费标准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生,按学年收取。

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学生,需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和上传相关证明。在学研究生(非定向生)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详见国科大迎新服务网(https://welcome.ucas.ac.cn/index.php/zh-cn/rxxz/fenlei/jiangzhu

1.建设银行储蓄卡办理及登记的有关说明

新生入学后,国科大将通过建设银行的储蓄卡发放奖助学金等费用,新生入学后各学年的学费也将通过该银行卡收取。为确保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等有关事宜, 2022级新生需要提前办理好建设银行的借记卡(务必为I类储蓄卡)。

1)如新生没有建设银行储蓄卡,可就近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I类卡,也可以选择线上办理印有国科大标志性LOGO的联名卡,办理流程详见 “国科大专属联名卡信息及办理流程”(附件2),进行线上填写信息并办卡。

2)如已经有建设银行I类储蓄卡,则无需办理新的银行卡,可以使用原建行I类储蓄卡。

3)开学前,新生办理并确认好使用的建设银行I类储蓄卡后,需通过学校奖助系统登记好符合要求的银行卡信息。具体登记方式为:登录教育业务平台sep.ucas.ac.cn----奖助管理—卡号管理—修改卡号(教育业务平台登录账号:新生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学号放在班级群)。学生到校后也请随身携带该银行卡并妥善保存。

4)新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将学费存入登记在学校奖助系统的建设银行I类储蓄卡中。国科大于开学初统一收取学费。新生也可以在开学后登录学校sep.ucas.edu.cn平台,进入“校园支付”通过微信、网银主动交学费。

2.工商银行储蓄卡办理及登记的有关说明

入学后,海洋所将通过工商银行为新生发放科研助理津贴等,请新生入学前自行办理工商银行借记卡。如已有,则无需办理新卡,可使用原卡。

(二)定向生学费标准

定向生培养费标准为:20000/生,可按学年缴纳,也可一次性缴清。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将学费存入海洋研究所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并填好备注(姓名+ ***年培养费),并将汇款凭证或转账截图发到研究生部邮箱yjsb@qdio.ac.cn

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号:3803021009008820106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市市南区支行

定向生不需要办理建行卡,不发放任何奖助津贴。

(三)其他

1.来所的交通费、行李托运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2.由于需办理相关手续,8月份不能发放奖助学金(后期补发),请先准备好生活费。

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组织关系在山东省外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至中科院海洋所,抬头是: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中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委员会。海洋所确认党员相关档案齐全并接收后,党员本人到党群处取回回执联寄回原单位即可。

组织关系在山东省内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山东省“灯塔党建在线”网上转接,网上抬头:中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委员会研究生第三党支部。海洋所确认党员相关档案齐全后网上接收即可。

2.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培养单位已超过半年的,请求原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时一并提交。

3.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

4.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5.转入海洋所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全部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个人通过“智慧团建”提出转出申请,系统中搜索“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团委”,选择“研究生第四团支部”。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都同意即转接成功。

(三)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和山东省有关户籍管理规定,户口在青岛市家庭户口的不迁移户口,其它山东省内外非定向生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决定。

需迁移同学统一将户口迁移至青岛市南海路7号(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注意事项如下:

1.属山东省内户籍的(除青岛市家庭户),需户籍单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省外户籍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在《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XX市或县。如只打印省名(直辖市除外),需同时上交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将出生地籍贯具体到XXXX(市)县,否则不予接收,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四)注意事项

1.定向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迁户口,不转人事档案。

2.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时间截止到当年103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3.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相关材料入学报到时提交。

七、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卡或迁移证(仅限需迁户口者);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仅限省外)、预备期鉴定;

八、入学资格审核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具体说明详见附件3

九、其他

1.入所报到后,研究生部将组织召开博士新生班会,安排集中教学等事宜;

2.身份证、户口卡或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重要证件请随身携带,切勿邮寄或托运;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32-82898652 邮箱:songcf@qdi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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